江蘇政府采購網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發布流程
一、發布范圍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江蘇政府采購網是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江蘇省分網,免費發布江蘇省內各類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和政策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政府采購主體僅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非政府采購項目不得在本網站發布公告。
二、發布條件
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在江蘇省財政廳備案后,方可在本網站發布公告。
三、公告格式
所有政府采購公告均應當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規范(2020年版)》(財辦庫〔2020〕50號,詳見附件1)編制。
四、發布方式
各設區市政府采購網采用接口推送的方式,將本地所有政府采購公告信息自動推送至本網站相應欄目發布。其中: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由本網站自動推送至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
當地無政府采購網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下載填報“江蘇政府采購網公告自助發布系統賬號申請表”,獲取賬號后自行發布(詳見附件3)。
如需人工發布(僅針對省級政府采購項目),請按以下方式編制提交公告:
1. 請按規范格式(詳見附件1)制作公告正文,并將必填項按固定格式(詳見附件2)填寫后,一并發至郵箱:jszfcgbx@163.com,其中:
①采購公告、采購預告、更正公告等需提供Word文檔、蓋章掃描件(代理機構章或采購人章均可);
②中標、成交公告需提供Word文檔、蓋章掃描件(代理機構章或采購人章均可)、招標文件(PDF或Word均可)。
2. 郵件主題為“代理機構名稱+公告類型”。
3. 公告文檔請規范排版,刪除多余回車和空格。公告標題統一為“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公告類型”,黑體二號字;公告正文為仿宋體三號字。
五、審核流程
我們僅對公告作形式審核。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對公告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01號)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中國政府采購網或者其省級分網應當自收到政府采購信息起1個工作日內發布”。據此,每個工作日下午17點前接收的公告,一般將在當日審核(特殊情況下將在次工作日審核)。17點后及非工作時間接收的公告,將在次工作日審核。審核重點包括是否存在嚴重錯別字、公告信息是否完整及格式是否規范等。通過審核的公告將予以發布。公告不符合要求的,將被退回,請按下列方式及時查看公告是否被退回:
1. 登陸公告自助發布系統,查看公告的發布狀態。被退回的公告,請在“審核流程”中查看具體原因。
2. 登陸公告發布聯系人的郵箱,查看公告被退回的原因。
被退回的公告需修改后重新提交,經審核后發布。公告一經發布,除法定原因之外,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刪除。
六、注意事項
1. 請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要求寫明公告期限(請參考《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第87號令、第74號令的相關條款)。
2. 廢標、流標公告請放在“廢標(終止)公告”欄目。公開招標項目的采購結果公告請放在“中標公告”欄目,非招標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項目的采購結果公告請放在“成交公告”欄目。
3. 公告通過審核后半小時左右,請按公告類型在本網站查詢公告,及時保存或截圖,以便存檔備查(本網站將隨時清理過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