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江蘇省內開展政府采購業務資格報備指南
外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外省代理機構)在江蘇省境內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業務,必須先在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報備,所需材料如下:
一、政府采購代理資格證明。外省代理機構應具有有效的政府采購代理資格,且在財政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庫中完成名錄登記,提供截圖證明;
二、具備固定的開評標營業場所。外省代理機構應在我省具備固定的營業場所、開評標場所、電子監控等辦公設備設施,可提供相關的照片、圖片、場所租賃合同等材料;
三、專職人員相關證書證件。外省代理機構應提供專職從業人員的名單、相關證書、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或者銀行繳款單據)復印件以及符合規定的政府采購培訓證明等;
四、總公司授權書。外省代理機構在江蘇省境內開展政府采購業務必須得到總公司的授權,提供總公司授權書證明材料;
五、承諾書。外省代理機構應提交資格報備申請書,并在申請書中聲明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在江蘇省境內開展政府采購業務時,遵守《政府采購法》及江蘇省有關政府采購相關政策規定。
外省代理機構可攜帶上述材料(每份材料均須加蓋總公司公章)到江蘇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天目大廈709室)辦理資格報備。
聯系電話:025-83633056
江蘇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
2020年6月1日